史上最惨内幕交易停牌前一天突击买入30

2023/1/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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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闹剧又一次上演了。

近日,证监会披露了一起内幕交易案,堪称“A股最惨”~

内幕交易亏损万

10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一则内幕交易罚单。

一家A股上市公司将要进行对外收购,有家公司的总经理黄建国在这个消息还未公布之前得到了“风声”,于是就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用自己妻子的账户,花多万买入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停牌几个月后,收购失败,该股票跌停3次后跌势仍然不止,那位总经理不得不斩仓,亏损万,亏损比例高达45%!

然后,这笔交易还被证监会发现,最终被认定为内幕交易,这位总经理被罚款30万元。加上他之前亏的,相当于巨亏了55%。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图源:证监会网站)

行政处罚书显示,黄建国妻子佘某琳于年3月24日(邦宝益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买入“邦宝益智”87,股,买入金额3,,元。并于年12月22日前全部卖出,亏损1,,.43元。

戏剧性的是,黄建国以为自己获取了重大利好消息,但他获取超额收益的如意算盘不仅落空,还没能逃脱内幕交易的认定。

邦宝益智收购案是如何泄密的?

事情的起源还要从A股上市公司邦宝益智计划收购格灵教育说起。

年7月,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宝益智)初次筹划收购游戏娱乐类公司失败后,拟重点发展教育方向。年12月8日,深圳前海昊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李某陪同李某明、邦宝益智董事长吴某辉、国金证券投行八部董事总经理宋某真与格灵教育总经理柯某荣等会面,推进收购事宜。年1月10日,李某陪同李某明及宋某真、国金证券项目主办人丁某等再次考察格灵教育。2月28日,双方就收购合同重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3月20日,邦宝益智收购格灵教育基本谈妥。3月22日,丁某开始密集准备收购事项相关材料。年3月25日,吴某辉、柯某荣、李某明、李某等人签订《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邦宝益智和格灵教育

在收购的推进过程中,时任新日升董事兼总经理的黄建国通过李某明和丁某得知了收购的相关信息。

年3月22日,国金证券投行八部执行总经理丁某开始密集准备收购事项相关材料,邦宝益智停牌的关键时间节点已确定,当日及3月23日黄建国与丁某分别有3次和2次通话联系;3月23日傍晚,黄建国与丁某通话后,与其妻佘某琳联系。

据证监会处罚决定显示,在李某明和丁某得知内幕信息后,黄建国与李某明共计通话6次,与丁某共计通话24次,见面2次。

3月24日上午,黄建国与丁某通话后,“佘某琳”账户卖出持有的“ST生化”、“雷柏科技”、“冠福股份”3只股票,大笔集中买入“邦宝益智”共计87股,买入金额3元。最终资金来自黄建国工商银行账户及上海日升进出口公司账户。

然而黄建国的如意算盘却打了个空。邦宝益智从年3月25日开始停牌了两个月,至年5月23日,邦宝益智发布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邦宝益智股价(图源:同花顺)

重组终止复牌之后,邦宝益智连续3个跌停,而后震荡下跌,股价走势疲弱。黄建国迫不得已,只能卖出持有的所有邦宝益智股票,最终亏损.82万元。

违反《证券法》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根据内幕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帮助他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损害证券市场的秩序,因此,《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这种行为。

证监会认为,邦宝益智收购格灵教育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重大事件,为《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年12月8日,公开于年4月5日。

李某明作为邦宝益智高级管理人员,丁某作为国金证券邦宝益智收购格灵教育事项项目主办人员,参与谈判过程,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明知悉时间不晚于年12月8日,丁某知悉时间不晚于年1月10日。

证监会认为,“佘某琳”证券账户买入“邦宝益智”的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停牌时间高度吻合,交易前黄建国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明、丁某有通话联络,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且无合理解释。

“佘某琳”证券账户年3月24日买入“邦宝益智”成交金额达3元,为开户以来最高单日买入成交金额;年3月24日10点33分委托买入金额达元,为该账户开户以来最大单笔委托买入金额。

黄建国妻子佘某琳对交易的解释与实际情况不符。佘某琳称其长期看好“邦宝益智”,但开户以来仅在年12月7日买入股。“邦宝益智”价格自年1月20日开始企稳回升,而“佘某琳”账户在当时并没有买入。

黄建国在内幕交易认定前的最后一刻仍在对自己的行为辩解,黄建国,本案所涉收购事项最终以失败告终,因而不应当被认定为内幕信息。

不过,证监会表示,案件所涉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与重组成功与否无关,只要重组在推进过程中,当事人知悉(或推定知悉)并利用该信息交易,即构成违法。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黄建国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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