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热映片我的姐姐看孤儿在湘潭度

2023/1/1 来源:不详

孩子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学习绘画。(湘潭市社会福利院供图)

从热映片《我的姐姐》看“孤儿在湘潭”

“我的亲情,与血缘无关”

截至4月20日下午,电影《我的姐姐》票房达7.9亿元。电影引起强烈情感共鸣的同时,引发人们关于孤儿收养问题的热烈讨论——

电影中,一场车祸导致父母双亡,留下20多岁的“姐姐”和上幼儿园的“弟弟”。弟弟是在姐姐上大学时才出生,两人并未长时间相处。姐姐为了自己的梦想,想要送养弟弟。人们讨论的焦点在于:弟弟是否属于孤儿?亲生姐姐能否送养弟弟?

延展到电影之外——现实中的孤儿在我市如何生存、生活,谁能收养孤儿,被收养的孤儿生活得如何,更让我们为之牵挂。

谁是孤儿?

如果孩子出生后被遗弃,会被送往福利机构。长久以来,这是人们提到孤儿时的第一反应。

在市社会福利院,有几十名这样的孤儿。他们的年龄差很大,有的即将成年,有的才几个月大,最明显的共同点是——来到福利院时,他们都未满1岁。

“这些孩子被送来时,尚在襁褓之中。他们大多身体患有残疾,因此被亲生父母抛弃。从此以后,福利院成了他们的家,我们成了他们的‘父母’。”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年前,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都会有同一个姓氏——“社”,意为社会抚养长大的孩子。但这些年,为孤儿将来成家立业着想,淡化了“社会抚养”的概念,孩子们不再姓社,而是跟随福利院接手的第一人的姓氏来取名。这一变化,让“父母”的意味更浓,无形之中,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孤儿之间的关系也更为亲密了。

“一般而言,孩子进福利院的第一个月,会单独照料,对其身体进行全面检查,等其生命体征平稳、各项身体指标正常之后,再根据其性别、身体状况等进行分班。”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普通的孩子怎么养,这些孩子就怎么养。在这里,一样会有为人父母的辛酸,一样会有读书就业的压力。”

除了被亲生父母遗弃、送往福利机构的孤儿之外,还有一种孤儿,近年来被称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宇婷介绍,父母双方均符合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父母一方符合下列8种情形之一、另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儿童,均可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8种情形包括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54号)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很明显,影片中的“弟弟”属于孤儿范畴。

工作人员帮助孩子越过障碍物。(湘潭市社会福利院供图)

谁来保护?

在雨湖区,有一个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天天(化名)寻找新家的故事。

天天的父亲是名吸毒人员,现正在强制戒毒,而母亲早在他出生不久便离开了家。从小跟着父亲出入网吧、饭馆、麻将馆,今年才10岁的天天成了人们口中的“混世魔王”,没人管得好,甚至没人管得了。可到底是个孩子,父母不在身边,谁来保护他呢?

为了让他有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雨湖区民政局牵头,联动了十来个部门,为他奔走了几个月,考察其父亲的亲戚朋友是否有收养可能,为其转学方便照顾……不久前,天天终于在一个爱心人士家里安顿下来,雨湖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松了一大口气,“看着这个孩子的字从歪歪扭扭到认真工整,看着他从不讲礼貌变成以礼待人,就觉得这几个月的工作都是值得的。”

照顾好一名孤儿,不是一个福利机构、一个部门或一个爱心家庭就能办成的,它需要整个社会为之撑起一把“保护伞”,既要提供精神慰藉,也要提供物质保障。

据市民政局官方发布,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符合审批条件的孤儿,从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根据动态管理原则,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除外)的孤儿,从其18岁生日的次月起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

基本生活满足之后,医疗康复是大多数孤儿要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民政部组织、各省级民政部门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的“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可对0至18周岁所有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帮助。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并适当降低了诊疗起付标准,提高了康复资助限额以及住院服务费用标准,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除此之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市孤儿还可以按程序申请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及参与民政部组织的孤儿助学项目。

工作人员鼓励孩子玩益智游戏。(湘潭市社会福利院供图)

谁可收养?

最近,市社会福利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总是忍不住拿出手机,反复观看几段视频,并分享给众多同事。画面中,一名四五岁大的女孩,或在草坪上放风筝,或在大人的帮助下骑车,或放声大笑。

这名孩子原是市社会福利院的孤儿玲玲(化名)。玲玲出生时,左手有神经性损伤,没有力气,无法举起物体,因此被家人抛弃。在福利院住了两年多后,一个广西的爱心家庭收养了她。这家人从事酒店经营,经济较为宽裕,并不歧视玲玲的左手残疾问题,付出了极大的耐心与爱心陪伴她。“过去,玲玲很内向,和她说十分钟话,可能就回你一句。现在玲玲的性格发生了巨大转变,变得非常活泼。”这让市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激动和欣慰。

在湘潭,收养孤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儿童。而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也就是说,电影《我的姐姐》中,“姐姐”可作为“送养人”,“弟弟”也符合被他人收养的条件。

同时,符合条件的收养人也要受到一定限制。周宇婷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来源:湘潭在线

(记者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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